日本探親訪友簽證材料(上篇)
日本探親訪友簽證,就是邀請國內親屬來日本短暫停留的一種短期滯在簽證,在留期限通常為90日,根據情況也有簽發15日或30日的。下面來了解一下日本探親訪友簽證詳細的申請材料:
日本探親訪友簽證材料(上篇)
日本探親訪友簽證個人基本材料
護照:
1、護照在歸國后至少還有半年以上有效期,護照末頁需本人中文簽名(不要用鉛筆簽名);護照至少留有連續2頁的空白簽證頁,不含備注頁。
2、如有舊護照,則一并提供原件;如舊護照遺失,提供遺失證明;(注明護照號,是否有簽證記錄和拒簽記錄)。
照片:
半年內拍攝的2寸(3.5cmx4.5cm)白底彩照2張(照片背面簽字)。
身份證:
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。
戶口簿:
提供戶口簿整本復印件(從第一頁印到第一張空白頁),如是集體戶口,請提供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。
日本探親訪友簽證材料二、雙方關系證明(探親)
如是探親,需提供親屬關系公證書原件。
如是訪友,請出示證明關系的原件材料(照片,信件等)
日方邀請人需準備的材料 (探親)
1、招聘理由書(申請人為兩人以上時,請將其中代表者的個人信息填寫在邀請理由書上,另外做成一份查證申請人名薄,與申請材料一起提交)
2、滯在預定表
3、在職證明或在校證明
A、公司經營者請提交法人登記簿滕本
B、個體經營者請提交營業許可證或確定申告書(控)的復印件
4、能證明保證人身份的相關材料,如住民票或登錄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等(詳見備注)
日本探親訪友簽證邀請人須知
一、邀請人人需具有下述任何一種在留資格并現居住在日本
1、住民票正本原件(提交的『住民票』在記載事項中不可有省略,如有省略將不受理)
2、有效的『在留卡』或『外國人登錄證明書』正反兩面復印件,要求標明現在的在留資格及在留期限(邀請人為持三年以上在留資格的非日籍人士時)
3、戶籍謄本原件(邀請人人是日籍人士時)
二、邀請理由為照看在日親屬的分娩、照顧病人、參加婚禮、考試等時,請另外提交醫院的診斷書、結婚場地預約書、考試通知等相關材料。
三、在日擔保人和邀請人為同一人時,相同的材料可以不用重復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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